第(2/3)页 说到绑在脖子上,突然陈军想到了什么,猞猁好像真喜欢这个颜色,之前就发现它总摆弄挂在墙上的马铃铛。 起身取过来一颗铜铃,然后找了根麻绳穿过,铜铃“叮当”作响,果然吸引了猞猁的注意力。 它那双琥珀色的眸子一直盯着陈军手上的铜铃,当陈军坐下穿绳子的时候,它竟然丢下金条,跑到陈军腿边,讨好的用头蹭着陈军小腿。 “果然!” 陈军心头一乐,之后将穿好的铜铃顺势系在猞猁的脖子上。 之后房间里就开始热闹了,“叮当”“叮当”,清脆的声音响个没完。 猞猁显然很高兴,不断用前爪拨弄铜铃。 “差不多行了,你带这个玩意,可别想抓到猎物!” 猞猁玩了许久这才消停下来,壁炉前的那个金条终于不再吸猞猁了。 陈军捡起来金条端详了一会,想起前世买的招财猫装饰品,脖子上总会有红绳绑的两颗铜铃当,难道猫科动物真的喜欢这物件。 “来福弄人参,你往回叼金子,呵呵!得了以后就叫招财吧!” 揉了揉猞猁的脑袋,陈军随手将今天放在桌上,便去盛饭。 这时候三小子已经吃完了食盆的食物,跳上了桌子兴致勃勃地看着上面的金条,中间那只还用前爪拨弄了一下,最后居然还用舌头舔上了。 三对圆溜溜黑眼睛都盯着那抹金黄色,歪头看了好一会,这才跳下桌子跑上阁楼去玩耍。 除了大黄和铁头白天精神外,来福一家和猞猁招财都属于夜行动物,没过一会都消停了。 陈军收拾完,泡上一杯茶,来到桌旁坐下,再次拿起金条。 “这玩意哪来的?!” 想想猞猁的活动范围,陈军摇摇头,打消了出去寻找的念头,山里现在不太平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况且贪念这东西一旦有了就会变得越来越大。 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平常的模样,除了去一趟镇里和干爷那里送点肉食和细粮,陈军几乎没有再下山。 两个礼拜过去,山上又下了两场雪,现在不光是猞猁“招财”有了心爱的铜铃当,铃铛芯是可以随时拆卸的,连带着来福一家都有了项圈。 这样在山上遇到猎人,都知道它们是有主之物,就不会轻易伤着他们了。 这天陈军带着一众活物进山打猎,收获了一头鹿,还有一只狍子,狍子是大黄、铁头和招财合力抓的,收获颇丰。 回到家陈军开始收拾起来,除了留点最近吃的,剩下的肉打算都做肉干,之前家里的存货都被大马猴带走了。 想起那只小猴崽,多少还有些惦念。 “小军!小军!” 王二虎的声音传来,陈军立马开门走出去, 第(2/3)页